聽說,有人在網路廣播放了宥嘉新歌的90秒版。
不只如此,她竟然還在公開的網路論壇上預告開樓﹗
我無法理解,做這件事情的,竟然是宥嘉的資深歌迷﹗
不僅為人師表,而且還是部份宥嘉歌迷心目中任勞任怨、勞苦功高的負責人。
明明華研在搶聽會當天就很慎重的要求大家,播放過程中不要錄影錄音,
可是這位歌迷不僅明知故犯,還公然的在網路廣播裡公開播放了尚未出版的新歌。
請問,是誰給了妳這樣的權力侵害宥嘉和唱片公司的權益、侵害自家歌手的著作權?
請問,是誰給了妳這樣的權力目無法紀,挑戰法律、挑戰為人的常識良知?
當報章雜誌一天到晚在報導,誰誰誰的新歌被提前曝光了、誰誰誰的新專輯被提供下載了,
我總以為,那絕對不會是那些歌手的歌迷做的事情。
但沒想到我錯了。
這次,就是一位自以為是的歌迷,打著為宥嘉宣傳的旗幟,擅自公開了宥嘉的新歌。
明明HitFm明天就要首播了不是嗎?
明明搶聽會就不能錄音不是嗎?
難道因為愛宥嘉就什麼都可以做嗎?
我能夠理解大家迫不及待想聽到新歌的欲望,
但是,眼睜睜的看著這件非常識的事情發生,就沒有人想到不妥,該去阻止嗎?
一個成年人、一群成年人,請問,你們到底有什麼不對勁?
如果今天華研要提出控告,到底是誰理虧?誰又該負責?
是錄音的人?還是播放的人?等著聽歌的人就沒有責任嗎?
如果今天宥嘉知道了,請問你們要叫他站在哪一邊?要如何自處?
一邊是自己和團隊的苦心創作、一邊,卻是支持自己的歌迷啊.....
請別再以愛為名,做任何傷害之事。
尤其在妳說出
〞........你昨天說幸好你跟你朋友說你現在喜歡的是蕭敬騰
這樣就不必說這些窘斃的話
我很認真在思考中〞之後..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