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散文組評審獎 第32屆時報文學獎 親愛的林宥嘉
http://www.douban.com/group/topic/8987484/

很認真的看完這篇文章

坦白說
看完後,我其實沒有太多?或﹗
反而就是很單純的覺得
就是一個女孩子喜歡上一個遙不可及的存在,不是?

暗戀/單戀

一般都是這麼說的吧

也許今天因為男主角是藝人,是個無法有交流的存在
因此所有情緒就都成了〞粉絲〞的狂想,令人咋舌
但暗戀通常不就是如作者寫的那般?
都是默默的看,偷偷的喜歡

如果喜歡一個人是從欣賞、傾慕開始,或是因為那一眼瞬間的悸動
那麼作者對男主角的感情,並非不可能發生

畢竟這位男主角他是那麼真實的把自己呈現在眾人面前
只要願意認真的〞讀〞他,就能知道他的個性想法
歌迷對他的支持與喜愛,不也是這樣而來的?
差別只在於倆人沒有實際的交流,她到底真正理解他多少罷了
但有多少〞喜歡〞或〞愛〞,是真正建立於〞了解〞之上?

我並非鼓勵大家可以去〞愛〞這位歌手(真彆扭,要怎麼叫他啦﹗)
而是
至少作者很清楚的知道這是她個人單方面的情感,很理智的處理自己的情緒
並不是那種,總是自以為自己對他而言是一種特別的存在的人
那種把自我情緒強加在他身上,還逼迫他要求回應的人

評審將這樣的情感認定為〞粉絲〞的狂熱
覺得那是種現代年輕人的〞寂寞〞,不懂得愛人與被愛
雖然也許有些人會覺得把愛情投射到歌手身上是種褻瀆,甚至是種花痴行徑
但我覺得一個歌迷愛上一個歌手,並不恐怖
真正值得醒思的是另外一種粉絲
那種會更進一步的要求〞回饋〞,要求〞看我﹗看我﹗〞的那種狂熱啊

在我看來
作者的感情就像每個人都曾有過的學生時代
誰沒有暗戀過那個絕對不記得自己面孔的籃球隊隊長?
誰沒有傾慕過那個絕對不知道自己名字的辯論社社長?

其實,都是一樣的啊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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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D.S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3) 人氣()